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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信快報
‧酒後硬要不從就打 妻訴離准

【聯合報╱記者范榮達╱苗栗報導】 2008.11.11

大陸王姓女子嫁來台灣15年幫丈夫生下2名子女,但丈夫不顧她的感受,酒後強行做愛,不從即施暴,她因此懷孕墮胎5次,她不堪受虐,訴請法院判決離婚,昨天判准。

法官調查,王女(45歲)82年11月嫁給大她12歲的苗栗市何姓男子,次年及85年生下一女、一男。何男經常酒後要求行房,如果不從即出手毆打,法院曾在92年、93年2度核發通常保護令。

判決書指出,王女長期飽受身心重創,雖經核發保護令,丈夫也切結改過,但一直沒有改善,王女已達不堪同居虐待的地步,訴請離婚有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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