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報╱記者熊迺祺╱台北報導】 2009.05.06
毒販吳堅發為向男子張志堅追討八萬元售毒款,夥眾強押張毆打,並在寒夜中將僅著內褲的他載去別處監管,張奄奄一息倒地,眾人仍強潑冷水喚醒凌虐致死,吳等人還騙計程車司機指張是酒醉載往醫院就醫。
台北地檢署昨天依殺人、妨害自由罪嫌起訴吳堅發(28歲)等6人。檢方認為,吳在案發後多次邀共犯串證,並欲給錢請他人頂罪,建請法院對吳及曾拿滅火器重擊張頭部的林士本(22歲)量處無期徒刑,對周從光(33歲)及周志祥(36歲)處刑15年,對陳思翰(19歲)處刑12年。陳佳泰(21歲)符合證人保護法規定,建請減輕其刑。
起訴書指出,吳堅發今年元月2日晚間夥眾去向張志堅討債,事成後給每人數千元報酬,當晚在台北市的民宅找到張後立即圍毆。張緊握樓梯間欄杆不放,林士本就拿滅火器重擊張,同夥再扯脫張的衣褲到僅剩內褲再拖到一樓押走。
張志堅被帶往他處監管時已瀕臨氣絕,吳堅發等人仍潑冷水企圖喚醒他,張清醒後以微弱聲音說很冷,眾人雖替張蓋棉被,但卻將他棄置寒冷冬夜一個多小時,檢視張已無脈搏後,眾人再騙稱張酒醉,聯繫友人駕駛計程車將張載往馬偕醫院急救,但醫院確認張到院前已死亡,經報調查後逐一緝捕涉嫌人。
檢方調查發現,張志堅曾多次向吳堅發拿毒品,疑似將轉賣毒品的錢花光,才發生不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