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 2010/11/22〔國際新聞中心/綜合報導〕
美國佛羅里達州一家債務催收公司,為了向一名女子追討積欠車貸,不但透過大量信件、電話催繳,還到「臉書」(Facebook)向該名女子的親朋好友宣傳她欠錢不還,氣得她告上法院,具體求償1萬5000美元(約台幣45萬5700元)。
住在佛州聖彼得堡的34歲女子梅蓮尼.畢薔向媒體表示,催收公司Mark One為了向她追討積欠的362美元(約台幣1萬1000元)車貸,除透過大量信件、每天6到10通電話頻頻催討、派專人送催繳信到她工作地點外,甚至透過「臉書」向她傳送討債簡訊,還向她「臉書」帳號好友圈裡的親朋好友宣傳她「欠錢不還」,要求親友們轉告她儘速與催收公司聯絡。
認為家人因此蒙羞的畢薔透過律師,向法院遞狀控告Mark One,指控該公司違反佛州消費者保護法,且侵犯她的個人隱私權,要求法院禁止Mark One繼續透過「臉書」或「推特」(Twitter)與她接觸。該公司堅稱其向畢薔催討債務的過程並未違法。佛州法院將於明年1月審理此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