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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信快報
‧愛不到硬上 手機直播成鐵證

【聯合報/記者何祥裕/台北縣報導】 2010.12.24

林姓男子邀心儀已久的黃姓女子唱歌後,載往一處工寮性侵兩次,黃女趕緊按下手機撥出鍵求救,把自己遭侵害的過程「直播」給友人聽,成為定罪鐵證;板橋地檢署將林姓男子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。

檢方調查,家住土城市的廿九歲林姓男子,對黃女心儀已久,卻苦追不到。今年八月,林邀黃女出遊,唱歌到凌晨三時左右,林佯稱要送黃女回家,卻把車子開到土城一處工寮,抓住黃女脖子硬拖下車,拉到工寮二樓。

林嗆聲「我可以讓你死」,要黃女自己脫光衣服。黃女不敢反抗,趁脫衣服時按下手機撥出鍵,打給周姓朋友,把電話擺在一旁。林姓男子連續對黃女性侵害兩次,接著逼被害人到工寮的廁所沖洗,企圖湮滅證據,接著才把黃女送回家。

在電話另一端的周女,聽到朋友沒有講話,一直哭泣,還有不明男子要她脫褲子的聲音,一早趕緊探視黃女。黃女遭性侵害後,回家吞食大量的感冒藥企圖自殺,直到周女勸導才就醫。

林坦承與黃女發生關係,但說兩人是自願的。不過檢方根據周女的證詞與通聯紀錄,發現黃女撥出的電話長達十二分鐘,且周女證稱黃女當時不是在哭泣、就是喊不要,因此認定林涉嫌強制性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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